一、基金会线上审批
在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线上系统提交经费使用申请,经申请部门负责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依次审批后,打印纸质版《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
联系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向老师
联系电话:61105052
二、线上申领捐赠票据
在长安大学信息门户→ 新财务平台 → 票据领用申请模块,将已审批完成的《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收入与发放中心 武老师
联系电话:61105517
三、财务系统立项入账(经费正式认领至学校账户)
将材料提交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北校区北辰路208室),财务人员完成财务立项操作,经费纳入校内账务可正常报销使用。提交材料:①《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纸质原件 ②对应捐赠协议。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李老师
联系电话:61105323
注意事项:
1.需严格按以上顺序办理,先完成基金会线上审批,再开捐赠票据,最后立项;
2.请按照捐赠协议内容支出;
3.涉及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的,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