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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转入经费认领流程

发布者:张孙凡子 发布时间:2026-07-17 浏览次数:10

一、基金会线上审批

在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线上系统提交经费使用申请,经申请部门负责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依次审批后,打印纸质版《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

联系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向老师

联系电话:61105052

二、线上申领捐赠票据

在长安大学信息门户→ 新财务平台 → 票据领用申请模块,将已审批完成的《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收入与发放中心  武老师

联系电话:61105517

三、财务系统立项入账(经费正式认领至学校账户)

将材料提交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北校区北辰路208室),财务人员完成财务立项操作,经费纳入校内账务可正常报销使用。提交材料:①《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纸质原件 ②对应捐赠协议。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李老师

联系电话:61105323


注意事项:

1.需严格按以上顺序办理,先完成基金会线上审批,再开捐赠票据,最后立项;

2.请按照捐赠协议内容支出;

3.涉及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的,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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