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
部门简介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简介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张孙凡子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1252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财务关系,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二、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将学校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育人实效。

三、加强经济核算,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编制财务报告。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和追踪问效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立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为学校重大经济决策提供决策支持。

六、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完善防范财务风险的机制。

七、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依法科学理财,规范学校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行效益。

八、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九、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参与学校重大财产的处置。

十、负责学校税收、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税收、价格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和披露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内控建设工作,协调各部门内控建设与实施工作,承担学校经济合同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校属独立法人单位和独立核算非法人单位财会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财会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五、办理学校的其他财务管理事项。

、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Copyright © 2017 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编:710064 泽瑞通信